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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组织专家对全省申报的2023年生态环境综合性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开展竞争性评审,这是福建省首次采取竞争性答辩遴选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有利于充分调动市县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福建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保障。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郑彧,厅相关处室负责人,以及评审组专家参加评审。
评审会现场。福建省生态环境厅供图
竞争性评审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项目相关代表陈述工作方案、接受专家问询。现场,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经济与审计、工程咨询、投资管理等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组,围绕项目意义、实施内容、技术路线、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组织保障等情况进行综合性测评,择优支持一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大示范项目。
此次纳入竞争性评审的12个项目,是从各地市申报的37个项目中审核筛选产生,均为纳入“十四五”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任务清单项目,涵盖大气污染防治、美丽海湾建设、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等方面。
下一步,通过竞争性评审的项目将按照程序纳入省级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库,结合项目投资总额予以分档奖补,投资额1亿元及以上,奖补5000—3000万元;投资额1亿元(不含)—0.5亿元,奖补3000—1000万元;投资额0.5亿元(不含)—0.2亿元(含),奖补1000—500万元。
获得奖补的项目所在的市、县(区)政府及业主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抓好项目方案实施、夯实项目实施基础,提高项目成熟度,及时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确保2023年6月底前具备开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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